海南省发布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大力推行标准地模式,进一步推动将标准地拓展至省级、市县产业园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成片开发区域。市县和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快落实区域评估评价。在各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等环节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保障各项标准落实,合理确定用地规模,防止无效项目。供地时,市县要依据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综合确定合理可行的规划条件及控制指标、对赌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实行标准地供应。对超过2年仍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将自动纳入“土地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