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债权人应于5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已于4月19日发布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5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此前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同意公司先行启动限期为6个月的预重整工作。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