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减免部分公共停车费用的通知,免收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所有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鼓励非国有公共停车场(库)参照实施。对于浦东、奉贤、金山、崇明、闵行区浦锦街道和浦江镇以及松江区叶榭、泖港、新浜、石湖荡四镇,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为止。对于其他区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为止。车主封闭管理结束以及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的日期以官方通告为准,按照其中较晚的时间作为免收时限截止期。对于在上述规定的免收时限起点之前由于封闭管理,导致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车主,可凭有效的封闭管理证明申请免除相应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