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闭幕的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增设三孩奖励假,明确生育三孩增加15天产假、10天护理假;推行父母育儿假,子女三岁以内父母每人每年可休10天育儿假;同时增设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15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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