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自5月28日零时起,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恢复营业。从业人员要佩戴N95口罩,每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顾客(游客、旅客)应当持吉祥码、行程卡和符合规定时限内的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各类经营场所。顾客(游客、旅客)在公共场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就餐、洗浴等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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