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四川宜宾市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宜宾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高校教师、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人才群体;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的城镇化群体;退役和现役军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等重点特殊群体,在宜宾市主城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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