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文章指出,在“保交楼”的基础上稳定活跃房企现金流,需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当前,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保证预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监管是必要之举,应更好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松紧适度。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并不是通过合理释放资金过度刺激房地产投资或消费,强化监管也不能控制或遏制房地产发展,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治理方式更加现代化,更符合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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