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