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拟施行信用评价等级管理 公开征求意见中 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遵循客观公正、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评定其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申请A级未通过的或B级、C级之外的信用主体,统一标记为N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