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发布处罚决定书表示,华泰证券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证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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