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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6月4日13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国家防办派出4个专家组继续在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协助指导防汛工作。6月4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湖南省益阳、湘西、怀化等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灾区实地查看灾情,指导和协助地方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救灾工作。(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