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一系列自然人投资者“追债”民生信托的判决书,涉及的产品为“汇丰3号”。经核查,民生信托于2020年10月至12月陆续将汇丰3号信托资金用于通过绕道非关联方将信托资金用于其股东或用于认购股东方发行的债券,规模合计16.58亿元;绕道信托计划最终用于接盘民生信托风险项目,规模约为1.9亿元。法院认为民生信托作为受托人违反了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存在多重违约行为:针对信托财产管理,民生信托在本案中未能提供产品的投资指向;汇丰3号出现兑付困难后,民生信托未及时向投资人披露底层资产、风险情况以及风险处置应对措施等。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合同解除,民生信托返还许某本金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