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公告,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康田实业于6月2日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质押了阳光城150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34%,占阳光城总股本的0.36%。截至目前,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已质押阳光城14.72亿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1.55%,占阳光城总股本的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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