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一、集中统一、一级托管、底层穿透的政府债券托管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债券市场长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保障,境内政府债券的托管应严格遵循上述管理制度。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按照上述管理制度推进。二、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开展银行间市场政府债券托管业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交易所市场政府债券托管业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其他市场机构不得开展政府债券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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