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一要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国家明确的重点建设领域,选择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并尽快推出以工代赈具体措施。二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民间投资手续办理效率,将大项目纳入地方重点项目库并加强用地等保障。各地要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政策承诺。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三要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续贷、展期等支持民间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抓紧推出面向民间投资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会议强调,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里子”工程,投资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是一举多得的代表性项目。要结合已部署的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科学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健全收费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金融机构发放长期贷款,对项目主体发行信用债给予市场化增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