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20年分别完成6.86万吨、0.51万吨、1.1万吨、1.52万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率先淘汰老旧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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