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江西省防指总指挥同意,江西省防指决定自6月20日20时起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积极做好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