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在保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2年6月23日至9月22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