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非居民用水户、电力用户、天然气用户6-8月费用给予10%的财政补贴 上海市决定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对非居民用水户、非居民电力用户(含电力市场化用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不含燃气发电企业),6-8月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10%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