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一是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将满足条件的深交所与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深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深交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深沪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满六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二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深股通交易行为。规定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明确内地投资者的范围、界定标准。为给予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的准备时间,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后,对已开通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