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将参与2022年度券商公司债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的券商报送的参评数据向行业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券商对公示数据有异议的,须以公司名义在7月6日前向协会提出。下步,中证协将公示确认的数据按照《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计算各券商得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评价结果。(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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