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称,6月30日,管理人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重整中,重整投资人仅中建信一家,无其他重整投资人。甲方(中建信)对重整核心资产实施现金收购,应提供重整资金的额度为4,562,199,46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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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称,6月30日,管理人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重整中,重整投资人仅中建信一家,无其他重整投资人。甲方(中建信)对重整核心资产实施现金收购,应提供重整资金的额度为4,562,199,462.85元,
各对应资产相关对价如下: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功科技的13,650.24万股(持股比例为29.99%)为本次重整核心资产之一,对应精功科技29.99%的重整对价为1,184,928,364.61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的14,915.82万股(持股比例为29.99%)为本次重整核心资产之一,对应会稽山29.99%的重整对价为1,872,663,010.98元。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3日内支付重整资金报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不高于重整资金报价的10%为银行保函), 同时前期支付的尽调保证金、竞选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未支付的重整资金金额与现金部分履约保证金相等时,本协议项下的现金履约保证金无息自动转化为重整资金。甲方确认,自柯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月内支付完毕全部重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