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公告,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未按“21桐城建设PPN001”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2.85亿元,其中有2.6亿元募集资金违规划至体外公司等问题,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桐城建设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毛福祥予以警告。
交易商协会公告,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未按“21桐城建设PPN001”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2.85亿元,其中有2.6亿元募集资金违规划至体外公司等问题,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桐城建设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毛福祥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