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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投以10%成本定融举债 监管提示两大风险

近期城投定融又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城投不惜以10%的成本融资。据梳理,这类定融产品对外推介名称中一般有“定融计划”、“债权资产”等字眼,融资主体不仅有区县城投,还有AA+发债主体。据了解,其原因在于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卖地收入大幅下降且融资渠道没有明显改善,地方城投不得不通过高息定融“续命”。这一现象也引起监管部门注意,并提示非法集资和新增地方隐性债务两大风险。(21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