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修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拟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本次修订拟将原《贷款规定》中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包括普通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将公积金组合贷款调整至业务办理程序章节中,以使条文更加清晰;二是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