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华泰证券公告,拟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豫能化MTN001”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同意取消本次回售安排,并且同意河南能化对20豫能化MTN001的50%本金展期一年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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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华泰证券公告,拟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豫能化MTN001”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同意取消本次回售安排,并且同意河南能化对20豫能化MTN001的50%本金展期一年的相关议案。
就本期票据剩余未偿本金和利息,同意发行人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兑付:
1、发行人应于2022年7月29日兑付本期票据50%本金及截至2022年7月29日应付未付利息;
2、发行人应于2023年7月29日兑付本期票据剩余50%本金及其自2022年7月29日(含)至2023年7月29日(不含)期间的利息,利率为6.5%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