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印发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指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投融资应当遵循审慎原则,不得脱离实际盲目举债,国有企业确需举债融资时,需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并主动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所举债务是企业债务,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国有企业对存量债务必须制定年度偿债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重组或者清算,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
7月5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印发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指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投融资应当遵循审慎原则,不得脱离实际盲目举债,国有企业确需举债融资时,需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并主动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所举债务是企业债务,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国有企业对存量债务必须制定年度偿债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重组或者清算,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