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联防联控机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措施,不准自行出台进口非冷链物品加严管控措施。通知指出,进口非冷链物品指运输温度在10℃以上的进口物品。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常温条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时间短,1天内全部失活。通知明确,对于危险化学品、活动物、饲料、饲料添加剂、水果、蔬菜、精密仪器等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物品,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视情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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