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对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上证债函[2022]481号),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具本通知,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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