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司长许树强表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重点要解决四个问题。其中,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自主分配。医院要用好自主权,要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要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要适当地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收入差别,充分调动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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