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发布《高淳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关政策(试行)》,其中规定,自政策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高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后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契税发票可给予购房合同价格(不含税)1%补贴。(高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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