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发布《遵义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其中提到,各地要严格兑现招商引资承诺,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清理,限期兑现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用政府欠款抵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合理确定延期交付商品房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因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和相应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延期交付房屋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原则上逾期时间不得超过4.5个月。超过4.5个月后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可按有关法规规定以应付违约金抵扣相应费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首次登记后,购房人断供,金融机构要按照贷款合同依法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