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将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在电费中加价,以及超过规定的允许最大上浮幅度提高供电价格等。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