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保障长三角区域天然气供应。推动全国天然气管网互联,支持长三角区域使用俄罗斯、中亚进口天然气。
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支持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增加外来电。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其中涉及长三角区域输电通道4条,新增输电容量2400万千瓦,总投资870亿元,建成后每年可减少长三角区域煤炭消费超过4000万吨标煤。
支持长三角区域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长三角区域稳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支持长三角区域天然气价格改革,实施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天然气资源价格;支持长三角区域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