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邢某涉嫌犯内幕交易罪一案,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本案中,某生物医药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系内幕信息。被告人邢某在为该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过程中,得知上述内幕信息,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股票31万余股,成交金额达1,392万余元,获利达86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