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深入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促进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引入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总部基地,挖掘楼宇经济潜力。对外贸企业整体迁入自贸试验区的,继续保留原企业出口退税管理类别;对自贸试验区内新设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在按规定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后,可按上一级管理类别加快办理出口退税;对“三类500强”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的外贸公司,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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