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互联网、公共事业、医药等民生保障领域。(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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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互联网、公共事业、医药等民生保障领域。(央视新闻)
《通知》强调,要准确理解适用反垄断法,严格把握反垄断公益诉讼的办案要求。要突出监督办案重点,对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有关反垄断指南、指引,重点针对法律明令禁止的垄断行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关系市场竞争规则的关键环节、严重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损害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互联网、公共事业、医药等民生保障领域,精准开展反垄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依据反垄断法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办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违法行为人住所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检察院管辖。涉及互联网领军企业合规经营、互联网产业政策、行业标准以及国际竞争等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由省级检察院或者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