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8月4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0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其中提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突出系统性、导向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乡村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内容和标准。一方面,因地制宜创新指标。鼓励地方根据当地农情特点、产业特性、地域特征,选取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农村发展指标,更好体现本地发展特色,避免全国农业现代化一刀切、齐步走。另一方面,立足实际确定目标。按照当前发展阶段和发展实际要求,科学预测未来5年或10年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合理确定发展的目标值,既有一定的发展速度,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如期实现,又有一定的弹性,不盲目提高标准、吊高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