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不救助市县级政府债】今天山东省公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市县级政府债务实施“不救助”原则,这也是国务院出台43号文规范地方债之后首个提出此理念的省级政府。 【山东明确不救助市县级政府债】今天山东省公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市县级政府债务实施“不救助”原则,这也是国务院出台43号文规范地方债之后首个提出此理念的省级政府。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