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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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深化机制改革,探索商业银行“投贷结合”新模式。按照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存贷业务、不允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相关各方可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并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建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适时修改《商业银行法》,探索商业银行“投贷结合”、债权转股权的新模式,提升商业银行支持创新型等高成长性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相关部门要研究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模式,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银行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能力。银行业要增强“支小助微”服务理念,动员更多营业网点、投入更多资源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的网络金融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