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售电侧酝酿改革 6类机构或可成为售电主体】消息人士透露,在一份售电侧如何改革的讨论方案中,相关部门提出了6类未来可参与售电业务的主体。其中5类是竞争的售电主体,还有一类承担售电兜底服务的机构。有关部...

【售电侧酝酿改革 6类机构或可成为售电主体】消息人士透露,在一份售电侧如何改革的讨论方案中,相关部门提出了6类未来可参与售电业务的主体。其中5类是竞争的售电主体,还有一类承担售电兜底服务的机构。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所有售电服务机构的监管。(一财网)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未来的售电主体主要是6类,第一类是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

第二类是五大发电集团网为主的发电企业,可能在企业内部组建售电部,直接与用户谈判,在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同时,从事售电或配电业务。

第三类是与电网相关的工程建设公司,与用户贴近的节能服务公司均可有成为售电主体的机会。

第四是大型工业园区可以组建配售电主体,为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提供售电服务。

第五是有条件的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直接提供售电服务。

在上述5类之外,还有兜底售电服务的机构。主要由原来的供电公司转型而来,承担普遍服务责任,具有公共事业特性。

电改方案在成型后并无变化,主要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监管。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