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将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国务院: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将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审批,有条件的地方经批准后可将外贸企业退税审批一并下放。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对信用差的企业从严审核。
三是采取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退税申报便利。
四是合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血管支架、电动自行车、喷涂机器人等产品退税率,对生产过程存在污染的含硼钢类产品取消退税。通过有扶有控,促进外贸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