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实业:“20宝龙04”撤销回售安排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拟对“20宝龙04”启动撤销回售业务,已在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期间对“20宝龙04”申报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销期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2日)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可在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撤销回售申报,撤销回售的债券份额应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