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明确,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强改善型住房商业贷款支持、调整商品房预售政策、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等9条措施。其中提到,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对于存在非疫情原因连续停工三个月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应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盘一策”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对于前期已经出现延期交付情况的楼盘,要加强监管,区别情况处置,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要求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栋暂缓建设等措施保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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