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普惠托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在地区、城乡、人群方面的差异显著缩小,“浙有善育”形成共识,优生优育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出生人口中三孩占比得到提高,总和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平稳回升,总抚养比控制在合理区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