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部门:鼓励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并于近日印发。其中提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