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8月18日公告,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其中包括:“19沛县城投PPN001”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2019年12月24日,沛县城投发行“19沛县城投PPN001”,募集资金5亿元,约定用途为沛县老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沛县城投于2019年12月末将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上述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借款。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沛县城投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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