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第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中国财政部宣布,自1月13日起,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将汽油、石脑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提高到1.52元/升。
这是财政部两个月内,第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第一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是在2014年11月29日,第二次上调是在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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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详见: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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