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公告,公司此前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资产于2014年12月18日与青岛医潞曙、李平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因青岛医潞曙及李平存在向上海蓝帆资产隐瞒重大事项、虚假陈述等不诚信的行为,导致合作基础已不存在,无法满足进行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并触发了《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协议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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