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景业名邦集团控股公告,广州意浓(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广州金璨、目标公司、项目公司及买方订立收购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向广州意浓收购目标股权(即目标公司50%股权),最高代价约为3843万元,加上目标贷款代价约为2.53亿元,总代价最高金额约为人民币2.91亿元。买方为金地房地产开发建设(横琴)有限公司,由金地集团间接全资拥有。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广州金璨及买方分别拥有50%及50%。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总代价是由广州意浓与买方公平磋商厘定,股权代价最高约3843万元,乃按6683万元(即广州意浓所出资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扣除项目的预期亏损(经参考项目附近同类物业的现行市场状况及价格)的金额)扣除项目公司因广州意浓未能根据投资合作协议支付土地的地价而承担的额外亏损(包括应向政府部门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利息及应缴契税)(项目公司的额外亏损)后计算得出。
项目公司拥有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新新公路东侧,总土地面积约为25989.93平方米的土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广州意浓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发展。
紧接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由广州金璨及广州意浓分别拥有50%及50%,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各为非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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